内设机构
应急管理局
部门电话:0858-3523105
机构职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按照职责对开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机构成员
何鹏
职务:
应急管理局局长
职责:
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