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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信息

2015年08月26日 11:08 阅读:4694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admin 收藏本文

盘北经济开发区2014年共获得省政府批准用地一个批次,即:黔府用地函〔2014〕49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县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共计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9.9589公顷, 其中:耕地6.2353公顷,林地0.7028公顷,其他农用地7.78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4.2448公顷,未利用地0.811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1771公顷。

为进一步推进盘北经济开发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已实施征地。共征地12.341公顷。具体操作如下:

1、公开征地审批结果信息。为公众提供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信息。将黔府用地函〔2014〕49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县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在被征地范围的村活动室张贴,让被征地农户家喻户晓,

2、公开征地告知信息。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关情况,以《征地告知书》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征地工作,所有征地项目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名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从各相关部门和被征地村、组抽调专人组成征地工作专班,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严格征地政策。盘北经济开发区特制订了征地制度,每确定征收一宗土地都是统一组织,成立征地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征地工作中的纪律,在征地过程中,张贴征地告知书,让当地村民知道需要征收的地块和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市府发〔2012〕19号一次性以货币安置形式补偿给原土地承包户,由其自谋职业,对有特殊困难的被征地农户,按程序解决农村低保。 

5、公开征地听证信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就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由盘北开发区国土分局组织听证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召开听证会。组织征地工作专班,到被征地村组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和当地群众听证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详细讲解征地政策和项目建设的预期实惠,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征地工作。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征地专班分别到各农户征求意见,在征得90%以上农户同意后,与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发布征地补偿公告。

6、公开征地确认信息。对拟征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面积、数量和种类的调查结果,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共同确认,并由盘北开发区国土分局征地组负责公开相关信息。每丈量一块土地,村、组干部和被征地农户都在场确认地界,在征地丈量表册上签字认可,征地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才能付款。

  7、盘北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负责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信息公开不落实的问题重点督促指导,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征地信息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欺瞒等违法行为的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