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晟宏铝业再生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3年2月13日在盘北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北晟宏铝业再生铝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盘北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5万吨/年再生铝锭项目;二期建设15万吨/年再生铝棒项目。其中办公、配电、储运等公辅工程,以及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在一期完成建设。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原料预处理产生的粉尘,熔炼、精炼等产生的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机泵、风机、破碎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渣、废机油等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运营期:①废气:原料预处理产生的粉尘,设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排气筒排放;熔炼、精炼产生的废气经“沉降室+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经烟囱排放。②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清污分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渣、室内沉降粉尘、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后妥善处置不外排;对于原料预处理杂质、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等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纳入当地环卫系统。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晟宏铝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光重
联系电话:18188292337
邮 箱:928849074@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贵州晟宏铝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