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加强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经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5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录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5人(仅限男性)。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
4.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5.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裸眼视力4.0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
6.退役军人、有1年及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经历、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年龄满18周岁以上,在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之间;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经历、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取得B2以上(含本数)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8.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录范围
专职消防员主要面向盘州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招录,其他市、县行政区域符合招录条件人员且自愿长期在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的,也可参与招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内容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盘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3月14日到2023年3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840926008@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电话)。线上报名后,招聘单位将以邮件、短信或者电话告知等方式反馈报名资料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321办公室,联系电话:3523105、18216547039、13765705219。
3.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签字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照片需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统一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吸毒贩毒、无违法犯罪、未参加邪教组织)等资料
(8)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突出实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示:一是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认真、如实登记报名信息。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二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17:00。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将审核情况现场反馈至报考人员。对于现场审核缺资料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24日17点前补充相关资料,再次审查。超过时间未提供完善的,不再补充审查,认定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达标测试
1.对专职消防员开展体能科目测试,满分60分。共设4个测试科目,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两次机会,成绩以较好的为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根据挺达标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前15名进入面试,若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不满1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满分100分。
2.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由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录情况另行通知。
4.考生经面试考核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在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1:1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再次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生通过面试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格检查不达标或未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的招录对象,取消招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待遇保障
(一)合同签订。拟录用人员经2个月试用期结束转正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
(二)工资待遇。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并购买“五险”。原则上当月绩效考评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基本称职以上按档次发放。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三)休假制度。此次招录的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由用人单位根据执勤作战训练、重点任务推进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职消防员轮休、调休。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8-3523105
附件: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