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批零住餐行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
《盘州市批零住餐行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州市批零住餐行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
计划(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政府批零住餐行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动全市批零住餐行业上规提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以流通创新促进商产融合和消费升级,推动全省批发零售业规模化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多元化为方向,加快住宿业资源整合、产业集聚、业态创新,提升住宿业规模效应、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坚持“树品牌、促升级、联链条、建标准、育队伍、保安全”发展思路,促进贵州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1年限上企业在库数量突破300家。其中,2019年新增限上企业80户,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各20户;2020年新增限上企业70户,其中,批发业20户,零售业15户,餐饮业20户,住宿业15户;2021新增限上企业50户,其中,批发业15户,零售业10户,餐饮业15户,住宿业10户。
二、批发零售业重点任务
(一)推动传统市场稳定发展,加快新兴市场培育。
1.推动煤炭批发产业稳定发展。对煤炭批发行业加强摸底研究,合理安排入库退库时间,推动煤炭批发产业稳定增长,确保年均增速不低于12%。(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快盘州农产品交易市场培育。在农贸(批发)市场开辟本地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域,对销售农产品大户给予支持,分离城区农贸市场批发零售业务,推动批发业务向盘州农产品交易市场转移,推广智能(溯源)电子秤和移动聚合支付,支持盘州农产品交易市场信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特色新兴市场培育。支持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通道,发展全球商品购物中心等进口商品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特色商贸体系建设,培育示范企业。
1.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商业企业双向融合,培育数据驱动、精准营销、业态融合的新零售示范企业。全市每年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不低于1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创建特色商贸步行街。改善城市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供给质量,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中高端消费品牌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到2021年推动形成各类特色商贸街3条以上,商贸步行街1条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3.完善乡村商贸体系。围绕全域旅游和贵州绿色农产品产业特色,推动县域现代商贸网点提质升级。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连锁超市布局全市农村商贸流通网点,加强市内移民搬迁点商贸流通配套设施建设。2019年实现全市移民搬迁点便利店配套建设率不低于80%,到2020年达10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移民局、市扶贫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4.支持生鲜电商发展。鼓励发展社区生鲜电商平台,支持在大型社区、写字楼等区域布局生鲜自提柜、智能贩菜机等智慧微菜场,促进社区生鲜配送与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有机结合。大力推广新零售业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5.推动绿色农产品电商上行。围绕面积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聚焦特色产业,完善“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上行稳定供给。(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抓住重点行业,促进居民消费。
1.优化成品油消费环境。完善全市成品油城乡分销体系,做好已批站点用地需求保障,加快提升农村地区成品油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打击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窝点和工地非正规渠道用油的工作机制,规范成品油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2.落实汽车消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支持商贸企业开展“汽车超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3.加强展会商贸平台发展。谋划开展“消费促进月”、购物节、年货节、汽车展销等展会促销活动,办好妥乐论坛、盘州房交会、盘州汽车展等重点展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四)加强统计监测。
加强在库重点企业监测,提升限额以上单位库整体质量;加强对限上企业业务指导,确保限上优质市场主体按时按要求入库,实现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住宿业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牌引领规模扩张行动。积极引进中高端酒店品牌在盘州连锁经营,每年引入不低于1家,2021年前,引入不低于5家品牌酒店在盘运营。(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客栈民宿扩容升级行动。围绕乌蒙大草原、妥乐景区、西冲河湿地、保基景区等重点旅游吸引物建设客栈民宿。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休闲度假资源较为富集的乡村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各具特色的客栈、民宿、度假村等住宿设施。2021年前,每年至少推动5家民宿挂牌经营。(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住宿业营收渠道开拓行动。推进住宿业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利用政府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对住宿业宣传,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注重文旅与住宿业深度融合,加大对古城、671文创园等景区的文化挖掘,引导住宿业利用文旅创意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2019年推出全市住宿业地图和餐饮业地图,推出一批文旅产品。(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行业服务智慧化行动。推进盘州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和相关功能应用,推动游客集散中心功能聚集。打造集住宿业推广、服务预定、预售结算、实时查询、行业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服务平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住宿业服务和管理全程、全域、全覆盖。推动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数据联通,实现住宿业单位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五)实施住宿业人才资源保障行动。依托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加快培养酒店管理中高端人才;以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建设1个酒店人才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餐饮业重点任务
(一)培育引进龙头企业。
1.支持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形成一批具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大型连锁品牌餐饮集团。到2021年,新增培育1000万元级餐饮连锁品牌企业3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和管理公司,积极发展餐饮管理咨询研究机构,提升餐饮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总部落户盘州。(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大众化餐饮发展。
1.支持市内各类商业综合体规划建设美食街(城)等大众餐饮聚集区,加快美食街(城)建设,发挥餐饮企业对特色商业街区等消费聚集区带动作用。到2021年,新建美食街(城)不低于3个。(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支持餐饮企业、团膳食材供应企业与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深入合作,依托互联网餐饮外卖配送平台,满足居民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大众化餐饮消费需求;支持餐饮企业、团膳食材供应企业依托中央厨房和集配中心积极承接学校、医院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餐饮服务外包业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三)实施餐饮品牌创建工程。
支持餐饮行业协会、餐饮龙头企业以盘州餐饮文化为基础,加强对传统、特色小吃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发及推广;打造“普田牛肉”品牌,推动“普田牛肉”走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促进多产业联动发展。
加快建设集特色美食、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农商旅综合体,推动以餐饮为核心,促进食材供应、食品加工、旅游康养、人才培训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1年,建设完成妥乐景区、古城景区等农商旅综合体不低于3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推动餐饮业“走出去”。
1.结合贵州绿色农产品促销和黔菜系列推广活动等平台,推动盘县火腿、人民小酒进入目标市场。2019年至2021年,每年参与黔菜系列推广活动不低于1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制作一套盘州菜经典菜单、一部盘州菜宣传片、一份盘州美食地图。丰富传播渠道,通过各类推介会、展会及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2019年完成盘州餐饮系列宣传推广资料。(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全市批零住餐联席会议为基础,每月研究解决批零住餐行业发展存在问题。批零、餐饮行业发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住宿行业发展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
(二)落实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好上级各项上限入统的奖补扶持政策措施。
(三)加强客源保障。大力实施“走出去”策略,推动住宿业、餐饮业主体深度参与旅游推介及商务活动。结合国内旅游重点市场和重点拓展市场,强化客源导入。推动入境便利化,吸引更多境外人士入黔,形成住宿消费新业态和新热点。加强对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的宣传推广,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业单位、餐饮业限上企业单位纳入全市接待指定酒店和公务接待目录并予以优先推荐。
(四)优化配套设施。规范餐饮经营场所和车辆停靠环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基础上予以支持。进一步规范餐饮废弃物管理,加强对餐饮废弃物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