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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年11月27日 12:32 阅读:2754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admin 收藏本文

11月25日,上海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涉及福建厦门、北京、上海、江苏苏州等地。目前,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中已发现3例与本起疫情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目前,由于此次疫情暂未查明传染源头,请11月5日以来有江苏苏州旅居史,11月11日以来与此次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即日起,从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绣路1650弄香梅花园一期小区、浦东新区三林镇海阳路1080弄香樟苑小区、青浦区赵巷镇业文路189弄西郊锦庐小区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从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及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六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1月11日以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11月5日以来从江苏省苏州市等地来(返)六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六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时节,为切实降低冬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叉叠加的风险,广大群众应积极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预防呼吸道疾病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