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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2号)

2021年12月07日 09:42 阅读:3289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admin 收藏本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21〕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抢抓国家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历史机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在开放产业、通道、平台、环境、人才上实现新突破,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开放型经济实现“一达到、三翻番”,即:净出口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确保1600亿元、力争200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超过8亿美元,跨境电商超过10亿美元,实现三个翻番,开发区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实力明显增强,开放环境明显优化,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三、主要举措

  (一)推动产业基础实现新突破

  1.着力完善开放产业规划布局。各市(州)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开发适合自身的开放型经济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开放水平。支持轮胎等“优势型”企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股权并购等形式,打造高水平跨国企业。支持茶叶、吉他、打火机、工程机械等“成长型”企业持续扩大出口,全力打造“隐形冠军”。支持辣椒、刺梨、薏仁米、酱香型白酒等“潜力型”企业,加强出口自营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出口新生力量。推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提高外向度。

  2.全力实施外贸倍增行动计划

  (1)全面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实施“内转外”行动,推动内外销并举、内外贸互转。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扩大肉类、高端消费品等进口,打造区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简化出口转内销强制性认证程序,支持企业发展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搭建出口转内销服务平台,支持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连锁商超、零售批发商、优质品牌商对接。

  (2)全力发展贸易新业态。完善中国(贵阳、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体系、两平台”建设。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邮政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多种形式在境外主要市场布局贵州商品海外仓。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建立航空器材保税维修中心,发展飞机拆解以及航材贸易、航材租赁等业务。加快培育公用型保税仓、专用保税仓。

  (3)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开展“数化实”行动,发展数字贸易。建设国家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数字内容展示和销售中心、离岸呼叫中心。推广复制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功经验。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开展“贸企”精准招商。实施“外入内”行动,依托磷矿、锰等资源优势和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制造业等产业基础,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进30家外贸龙头企业。依托劳动力优势,大力引进中东部纺织服装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大力引进加工贸易企业。

  (2)多渠道做好外资招引工作。在各类招商活动中增加外资招引份量。进一步借助香港在外资招引中的平台作用,强化与欧美日等合作,重点引进发达国家先进制造业和创新项目。进一步用好各类国际合作资源。

  (3)培育“走出去”主体。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到海外建设研发机构和离岸孵化创新基地。引导企业“抱团出海”。

  (二)推动开放通道实现新突破

  1.瞄准珠三角、长三角打造开放通道。深入推进东西部对口协作,用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参与长江上游四省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广东(贵州)产业园、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力争在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合作上取得突破。巩固与香港经贸关系,举办香港(贵州)经贸交流活动周,提升贵州香港(独山)合作园区建设水平。深化与澳门合作关系,更好开发葡语国家市场。与长三角区域共建产业园区,加快推进铜仁与上海空间技术军民融合产业培育。用好北上长江、南下珠江的陆水通道,构建“一主两翼多辅”开放通道体系。

  2.畅通黔粤主通道。构建黔粤之间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立体交通网络。开通贵阳改貌至深圳、广州、湛江港口的双向图定货运班列。支持广东港口在贵州建设陆港,实现港口功能“内移”。与广东研究出台贵州进出口货物专属堆存地、贵州平台组织出港货物订舱用箱便利化政策。引导外贸企业更多选择黔粤主通道。将贵州打造成广东产品西南地区首要集散中心。

  3.完善“南翼”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贵望铁路、黄百铁路建设。科学规划并持续建设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形成支撑的交通物流网络。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批准红水河龙滩电站通航建筑物由通航500吨级船舶调整为1000吨级项目建设。

  4.用足“北翼”中欧班列、乌江航运大通道。增强集货能力,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推进乌江(乌江渡—龚滩)航道扩能工程前期工作,完善航道和通航(过船)设施,利用好乌江既有通航能力。推进遵义黔北现代物流新城建设。

  5.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都拉营国际陆海通物流港、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州现代物流(黔东)产业园建设,打造贸易物流枢纽网络。建设统一的集装箱管理中心及提还箱点。加强货运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集拼集运”模式。全力争取铁路运价下浮等优惠政策。加大对集装箱、集装罐等标准化运输的支持力度。推广多式联运。建立省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物流发展工作。组建贵州物流联盟,引进培育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到2025年,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到全国平均水平。

  6.完善陆水空口岸体系。开通到相关港口的货运专线,为申建陆路口岸创造条件。加快贵阳改貌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建设贵阳港开阳港区、望谟蔗香港等,为申建水路口岸创造条件。建成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一局四中心”。根据需求每年新开通1条以上国际全货机航线。申请第五航权,发展国际转运物流和转口贸易。争取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遵义新舟机场和铜仁凤凰机场正式开放。到2025年,年出入境保障能力突破170万人次。

  (三)推动开放平台实现新突破

  1.打造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开放平台体系。积极申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贵安新区重点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打造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口岸经济。推进开发区制度性改革,实现错位发展,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和创新能力。到2025年,培育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5个1000亿级、10个500亿级、40个100亿级开发区,开发区“三外”总量在全省占比超过50%。

  2.进一步组织好国际交流活动平台。持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酒博会、贵洽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中国—东盟合作妥乐论坛,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扩大国际经贸合作。构建梯度明晰的会展场馆体系,建设以贵阳“中国夏季会展名城”为中心的国际性夏季会展中心和四季会展大省。

  3.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完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重点企业库、重要产品库,深化与重点央企合作,实现“搭船出海”。发挥我省在大数据方面的优势,深入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全面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积极发展绿色贸易和绿色合作,全力打造绿色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

  4.深入开展RCEP区域合作。持续提升与东盟互联互通水平,加大与东盟商协会及企业对接力度,扩大双方合作领域。鼓励水利、电力、桥梁、磷化工等企业到东盟投资或承揽工程。扩大我省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进口我省所需矿产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

  (四)推动开放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

  1.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水平。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国际物流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引进、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龙头企业。

  2.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认真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打造“贵人服务”品牌。

  3.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推动设立贵州发展高端国际咨询委员会。推动友城扩容提质,到2025年新建友好省(市、州)40对以上。争取外交部、中联部、国务院港澳办在贵州开展重大外交外事活动。进一步发挥中国贸促会自由贸易协定(贵州)服务中心能效。

  (五)推动人才资源实现新突破

  1.着力引进重点人才。加大力度招引沿海地区和国内外知名高校国际贸易、国际商法、金融等领域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与国家部委和对口协作城市开放型人才双向挂职锻炼。将开放型经济急需人才列为“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招引对象。

  2.创新引进境外人才。探索开展自然人流动试点,为外国人在黔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险服务和医疗保障服务。落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向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开放型经济人才发放绿卡,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黔创新创业。

  3.完善自主培养机制。加快省内高校“双一流”建设,重点加强国际经济与贸易、涉外法律、金融等专业建设,建立产学研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合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开放型经济青年人才。加强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支持开放型经济管理人才出国(境)交流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推进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与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合并运行,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直部门和部分中央在黔机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保障相关人员和经费。领导小组下设口岸、物流两个专项组,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比照成立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商务工作队伍。将外资、外贸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增加权重,政策、项目和资金向考核优秀的地区倾斜,对年度考核较差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财金保障。招引外资银行来黔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创新建立“资金池+基金”模式,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现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下,探索设立开放型经济发展基金。优化做大“黔贸贷”。推动企业赴境外交易所上市。推动中信保在贵州设立分公司。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产品支持力度。出台重点企业外汇结算、银行信贷、出口退税等“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支持,鼓励以租赁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开放型经济。适当降低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投资强度要求。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流通设施。深化电价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近就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