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10:03 阅读:3205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盘北经济开发区 收藏本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六盘水市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盘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六盘水市委七届第十二次全会、盘州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六盘水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坚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同步推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全面控制。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亿元GDP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

(二)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通过科技监测、多方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明确职责等方式,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预防、管控和处置体系,有效防范和减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发生,进一步识别和评估地震灾害风险,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隐患排查再全面、问题剖析再深入、重点问题再聚焦、清单内容再精准、制度措施再对应、整改落实再发力的要求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任务;2021年底,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依法治安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市政府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党委、政府及部门责任落实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六盘水市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清单化,实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职责职能,压紧压实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切实把属地党政、行业主管、综合监管的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履职承诺、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线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基础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四到位。各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

3.紧紧围绕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落实贵州安全生产十大责任体系和五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危化、消防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生命防护工程,加强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非煤矿山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全覆盖。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活动,开展“定向体检会诊式”和“小灶式”安全检查,规范执法规程、文书,大力提升监管执法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1.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风险,按“红、黄、蓝、绿”进行分级标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控措施,层层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的指示,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边防边改,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

3.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煤矿、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

1.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健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2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等指挥机构以及与驻盘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居民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互救互助的基础作用。

2.提升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加固工程,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和灾害特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建设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临时安置、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的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市减灾办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自然资源、水务、农业等减灾委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风险普查,形成普查成果资料。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区)创建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创建水平。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1.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执法水平。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培训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不允许上岗作业。

2.加强探索运用媒体公众号、微信、盘州发布等新媒体,以《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宣贯为主线,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以政府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办)、企业负责人及全体民众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灾害自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为宣传重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进行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完善应急救援“一张图”。充分融合公安、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平台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一张图”,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信息网等基础系统,提升监测预警、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灾后重建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提高防灾备灾能力水平。

2.积极搭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围绕精准抢险救援,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核心职责任务,大力推进指挥体系、预案体系、队伍体系、物资装备保障体系、通讯和信息化保障体系、救援战术体系、演训演练体系、信息发布和社会动员体系、应急评估体系等建设,实现应急救援的综合管理,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水平。

3.积极推动应急演练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广泛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完善准备,不断提升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通过对演练过程的认真总结和回顾,跟踪督促企业层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层面的整改落实,确保以实战演练取得的经验促进应急处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修改完善,推动人员、装备、物资协调、调配、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应急管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改革

1.推进大数据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配合建设贵州应急管理云、六盘水市“安全云”等大数据管理系统。积极谋划建设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提高风险研判识别、处置能力水平。

2.推动应急改革落实,实现机构和人员融合。加快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改革。探索建立应急响应专题会商机制,形成救援扁平化组织指挥体系,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模式,初步形成统分结合的指挥体系、边界明晰的责任体系、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系统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通信保障、装备物资保障、抢险救援、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监管执法等机制。同时,按照“立足实战、技术先进、结构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和“三必管”要求,推动煤矿、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依托企事业单位和共青团、行业协会、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民间机构、社会救援组织、志愿者组织纳入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逐步构建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共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队伍体系。

(八)抓牢抓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既定实施方案,重点聚焦煤矿、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城市运行安全等风险隐患突出区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抓好隐患问题整改,严厉打击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狠抓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专项整治,坚决管控好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煤矿安全方面

(1)围绕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等重要环节,全面推进瓦斯、水害、顶板、粉尘、火灾五大灾害治理,加大对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

(2)不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水平,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强化现场管理与重点环节的控制,实现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面改造”的原则,着力提升煤矿智能机械化水平,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3)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省、六盘水市有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会同六盘水市能源局、水城煤监分局以监管监察联合执法计划为基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4)盯紧看牢停产停建煤矿,严防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对停产停建煤矿,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人员派驻要认真落实到位,市能源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确保安全。

2.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及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压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加大对农村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面包车等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

(3)加强对湿滑、凝冻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管控,开展凝冻天气期间道路安全保畅行动。加强物资储备,强化后勤保障,全面统筹协调,加大凝冻天气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3.建筑工地安全方面。

(1)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和企业(项目施工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集中整治。对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进行全面整治。

(2)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规范施工程序。严格规范施工操作、员工上岗、设备使用等工作流程,严禁非法使用特种设备,严防检测检验缺失、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现象,杜绝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

(3)严格施工队伍资质监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严查重处对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有效防范建筑事故的发生。

4.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方面。

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紧盯边坡垮塌、排土场边坡失稳、山塘溃坝漫坝等隐患风险,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违规使用油料和炸药等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一律关闭,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严肃查处。

5.危化和民爆安全方面。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运输、储存企业和油库、加油(气)站等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坚决把风险管控好、把隐患排除掉。强化危化物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流向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点。加大对城市、城镇居民楼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严防发生煤气天然气燃爆事故。

6.消防安全方面。

(1)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正常供水,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生命通道”。

(2)持续开展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文物建筑、小型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治理,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通过整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持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力争在2021年年底全市有130个行政村、社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灭火实施设备202套,消防卷盘130卷,增设市政消防栓90个,在已建设的6个消防站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推进英武镇、丹霞镇、淤泥乡、普古乡、保基乡等乡(镇、街道)的消防站建设,不断增强消防救援能力。

7.输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方面。

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快长输油气管道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争取途经两河—红果—火铺人员密集区输油管道改线。要压实管道企业主体责任,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群防、联防工作机制,确保长输油管线安全运行。要压实部门责任。市安委办、住建、能源、自然资源局和管道所经过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职尽责,在项目审批、项目监管过程中切实发挥油气管道保护职责,严禁再新增高后果区,对出现危及管道安全和新增高后果区的由市安委办一律按照事故调查问责。

8.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景区、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预案,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坚决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2)突出抓好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和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执行日常维保制度,保证电梯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发生电梯关人等事故时能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排除隐患。

(3)开展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燃气管道、电梯、气瓶充装站等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大型活动和节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9.旅游安全方面。

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配套完善景区景点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索道、吊桥和大型游乐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对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及时暂停运营。加强辖区旅行社管理,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严禁无合法资质的“黑车”、“病车”从事旅游客运,严禁游客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不发生旅游行业监管负面事件。

城市运行安全方面

认真开展防汛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严防因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非安全生产因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抗凝冻期间加强红果—双凤城区主次干道巡查检查,开展撒盐除冰作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10.自然灾害防治方面

加强水利建设基础设施管护、山洪灾害设施设备维护,提高防洪减灾、供水保障能力;及时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统筹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根据水旱灾情程度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广农业生产避灾技术,加强救灾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保险理赔,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进行排查梳理,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点,制定措施及时治理;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统筹推进地质灾害临灾处置,预先选定临时避难场所、避险路线、规定避险信号,落实避险责任人,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按照省、六盘水市地震监测规划布局,加强地震监测;推进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盘建设,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提供地震信息服务。

11.其他行业领域方面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实施严格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奖惩力度,将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对年度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乡(镇、街道)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推进、事故防控不力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或提请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二)建立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负面清单体系,倒逼各种责任主体筑牢安全防线。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制的重大风险及关键环节罗列成清单进行公示,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方式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科普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